祁县机关幼儿园为祁县人民政府直属全额事业单位,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幼儿教师。现将有关招考工作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录用名额
录用名额3名。报名人数应达到拟招录人数的5倍以上,达不到5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录用名额。
二、招考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幼教事业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2、身体健康,学习成绩良好,作风正派,组织能力较强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民服务精神;
3、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;
4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幼儿教育、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放宽到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历。
5、须具有教师从业资格并持有省语委颁发的普通话证书;
6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招考办法
(一)报名
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可于2009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:00-12:00、下午3:00-6:00持有关证件到祁县人事局录用调配科(政府三号楼102号房间)报名。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(或户口簿)、学历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《考试报名表》,同时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。
(二)考试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,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以60%和40%计入总成绩。
1、笔试
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。
笔试内容:
《儿童教育学》、《心理学》和《语文》(高中水平)。
笔试时间:(另定)
笔试地点:(另定)
2、面试
笔试结束后,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依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,可以从“吹、拉、弹、唱、跳、画、讲”七项中任选四项。
四、体检
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,依计划招考人数1: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,体检按照《晋中市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(试行) 》进行。
五、政审
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,凡本人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为政审不合格。
六、录用
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合格后,对拟录用人员由招考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公示。在公示结束后,无异议的由人事局和机关幼儿园办理录用手续,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。
联系电话:5222828(人事局)
也可登录祁县人事人才网(http://www.qxrc.cn)查阅。
祁县面向社会考试录用
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
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
